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8浏览次数:8

各学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快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为进一步统筹高等教育发展的区域和学科布局,创新团队计划继续向中西部高校和特色学科倾斜。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我校分配的申报名额为2个。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若无合适的可以不推荐。
  四、申报程序
  请申请者首先填写《“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表格的第一至第七大项,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送科研部办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后续表格待遴选确定人选后再行增补,申请者可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教育部支持办法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