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研在建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21

按照《新捕京3522com“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在研在建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2016年,我校在研在建并应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研究生教育计划项目共计648项,其中2015年度春季集中立项项目480项、往年延期项目168 项。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已终止项目不参与结项考核、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新捕京3522com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该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首页—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创新工作”)。

结项用表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首页的“资料下载—培养办”栏目中下载。

1结项申报:项目责任人应于2016415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到文泉北413。

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内含“结项成果信息”)、结项成果等。表格及成果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重要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所有成果需完整准确填写“结项成果信息”:(1)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项,标明序号;(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名称、时间、颁奖单位、级别;专利号等必要信息;(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如实填写“成果级别”及“是否注明创新资助”;(4)所有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1.关于“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减扣及上浮发放的说明

对于“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成果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达到CSSCI以上级别,但基本符合结项条件且经院、校专家组评审同意结项的,结项经费减扣20%发放;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结项成果包括二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50%发放。所有奖励性成果需标明受资助情况。

对于“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结项成果包括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50%发放。

22015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74月的结项评审。

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1.xls附件2.xls

                                                              新捕京3522com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