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培育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与检查对象
此次结项对象主要为2011—2015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校级重点项目。
本次结项工作将对2013年以前(含当年)的项目进行清理,201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需在本次结项工作中提交结项材料,若该类项目未在本年度结项,项目按自行中止处理,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新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相关项目或奖励,并由学校追回资全额资助经费。
二、需提交材料:
(一)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新捕京3522com教学研究项目结项及成果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
3.项目实际应用与社会影响的支撑材料,如:相关教学案例、教学成果、学生评价与反馈等。
以上三项为结项必备材料。
4.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查看。
上述材料合装成册,需提交3册,第1、2项电子版亦需提交。
(二)校级重点项目若延期结项,请提供《新捕京3522com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书》(附件3)(纸质材料2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结项相关资助与奖励
结项通过的所有项目应在本年度执行完项目资助经费。
另外,本次结项将遴选部分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项目进行教学成果奖培育,以后补助的形式追加项目研究经费,用于项目的后续研究与实践。
四、时间及地点
1.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请于2017年5月20日前提交至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汇总、审核盖章后连同《新捕京3522com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教务部教研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提交地点:教务部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文澜楼201室)
请各项目组抓紧时间进行项目的研究工作,按期结项。
联系人:黎红梅 李奕 联系电话:88385011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