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朱汉彬发布时间:2017-11-16浏览次数:438

全校各单位:
  根据《新捕京3522com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做好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按照《新捕京3522com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精神,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因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暂未在其官网正式发布CSSCI(2017-2018)来源期刊目录,故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一、二、三、四类期刊认定暂采用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及CSCD(2017—2018)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如本年度科研成果复核开始前(2017年12月11日)南京大学正式发布了CSSCI(2017-2018)来源期刊目录,那本次成果认定就采用CSSCI(2017-2018)来源期刊目录及CSCD(2017——2018)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特别提醒:请务必正确填写姓名和工号,否则无法核发科研奖励津贴。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16年补报科研成果: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必须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EI\CPC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一、二类中\外文期刊将由学院、学校共同认定,各学院对学院教师在我校认定的一、二类中\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出具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3)本年度未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16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三、科研秘书对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的科研成果原件进行审核(科研部12月11日开始将安排人到各单位进行复核),核实后填写《各学院科研积分汇总表》(附件三),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部。
  四、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教师和非教学人员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收齐后打包报科研部备案。
  五、12月23日前各单位将应存档的科研成果原件(《科研信息登记表》中可计算奖励科研成果,也就是四类及以上期刊)交科研部,由科研部上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教师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相关数据录入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中。科研部将依据各学院所填的数据,汇总整理后完成《科研统计年鉴》和教育部《社科统计报表》。
  录入教育部系统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将本学院教师2017年度的科研信息表中所填独撰及第一作者成果完整录入,请核对已录数据,2016年已经进入该系统的数据,不要重复录入;
  (2)2017年度新增教师的基本信息应在“人员管理——人员新增”录入;
  (3) “学术会议”只录入本学院主办的有国内外人员参加的学术会议信息;
  (4)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结束所有数据录入工作。
  七、根据《新捕京3522com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校直机关等非教学人员,2017年度可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将表格和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部审核(中原楼314刘进明)。


  附件:一、《科研信息登记表》(2017.1.1-2017.12.31)(教师、非教学人员)
     二、《科研信息登记表》(2016.1.1-2016.12.31)(教师、非教学人员)


12月11日科研部来审核,此前新捕京官网科研办要预审、汇总科研信息,请各位老师月12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科研信息登记表》以及原件送本院科研办。




                                  科 研 部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