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新一轮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北发展研究奖的参评对象为: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县(市、区)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和干部,省内各类政策咨询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述机构的研究人员,省政府咨询委员的咨询研究成果。
各级党政领导的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二)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湖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研究成果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书面证明材料)。
(四)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五)申报成果的产生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已经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以及本次已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限报5项成果。
(二)各申报者于2020年10月6日(周二)17:00前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中原楼31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马高昂,逾期不予受理:
1.填写《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88386202
办公地点:中原楼314
原文链接:http://zys.hubei.gov.cn/fbjd/xxgkml/zdxmpzhss/fzyjj/202009/t20200915_2909305.shtml
附件: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科学研究部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