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捕京3522com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以及《工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修订)》(2021年12月修订版)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查,现将2021级本科生专业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上午11时30分以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文泉楼北楼4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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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