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及《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捕京3522com决定开展2024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支部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新捕京3522com2024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周期
9月11日—9月24日
三、工作任务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由学院团委统一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收取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2.学院团委审核各班级上交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并结合新生档案核查,对团员身份进行认定。学生有以下材料之一,就可以认定其团员身份:团员证(盖章)、团员身份证明(原学校开具)、档案里有入团志愿书等材料。
注:关于团员身份认定:若档案材料中有入团志愿书材料且填写内容完整者,可直接认定其团员身份;若档案中无入团志愿书材料,学生仅有团员证或者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而相关材料能体现出其本人基本情况、出生年月、入团时间等信息者,也可认定其团员身份;若上述材料均无,但高中学校团委能出具团员身份证明者(需注明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团费交至时间、团员材料遗失原因等信息),也可认定其团员身份。
3.集中进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籍注册盖章(学院团委盖注册专用章),将新生团员档案整理汇总后归入新生档案材料。
4.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新生团员,在学院团委对其团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后,可自行安排补办。
5.线上团组织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相关要求进行。对已核实团员身份的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与线下转接同步进行,去向应当与线下转接一致(见附件2)。
注:各支部均会设置组织管理员,并将对组织管理员进行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录入工作培训。
①若新生未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学院团委将在新生团支部建立且团支部书记完善所在团支部信息后,督促落实新生团员录入“智慧团建”工作。
②若新生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在认定其团员身份、系统内个人信息无误(若存在身份证、姓名等信息错误请在对方修正后再安排转接)且保证该新生所属班级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支部后,即可发起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直接转入相应团支部。
③若新生在此之前已发起转接并且已被学院接收,入校后新生应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及时从临时团支部、升学流动团支部转到实际所在新生团支部。
6.学院团委将根据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新生档案核查情况,各新生班级需要整理2024级团员档案核查信息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命名格式为“班级+团员档案核查信息表”。
(二)新生团支部成立
1.由班级向学院团委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见附件4-1),学院团委批复(见附件4-2)同意。
2.各新生班级需安排时间进行班委选拔,并召开团员大会(见附件4-3),报送各班级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竞选和担任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均需为团员身份,成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班长需为团员身份)、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团支部副书记在必要时设立,若团支部书记已兼任班长则不需要再单独设立副书记。
3.学院团委批复(见附件4-4),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向学院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
(1)选举工作情况。
(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见附件4-5)。
5.学院团委下文批复(见附件4-6)。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按照《团章》规定,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
7.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下级支部,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工作。学院团委录入各新建团支部团支书信息,各团支部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并录入各团支部相关支部委员名单及普通团员信息。
注:以上各项请示需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新生团支部建立材料”名称命名并发送至邮gongshangaizuzhi@163.com
具体2024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待后续通知。如对本项工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项工作负责人:
江钰祺 17740551441
马艳萍 15872401051
董云天 17623403572
张心萌 18327508550